四. 被特许人的义务

1、被特许人有义务服从特许人的监督及管理,被特许人必须配置必备的生态保养师和理疗师,为消费者、客户提供必备的支持和服务,有责任代表特许人积极维护产品声誉和企业形象,负责对用户承担售后服务工作,服务不分区域,做好售后服务和及时配送货。

2、被特许人除向特许人提供规定的证件外,如当地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其他地域规定,如准销手续、注册备案等由被特许人自行办理。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自觉按照公司的统一模式进行操作,杜绝不规范经营行为。

3、被特许人所有的经营活动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