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培训和考试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管理条例》及《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对直销员培训和考试的管理,特制定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销员培训和考试方案。
  本方案所称直销员培训,是指对本公司拟招募的直销员和本公司的直销员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直销基础知识等各种培训话动;所称直销员考试是指公司对企业拟招募的直销员的考试。
(一)培训和考试的目的:
1、帮助直销员正确理解政府有关法律、法规,防止欺诈、打击破坏正常经济发展的行为,保障社会秩序稳定。
2、依法建立直销员和直销培训员的培训系统,提高直销员整体素质及守法观念,合法的开展直销业务。
3、保护直销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避免非法之徒假借直销之名进行宣扬迷信邪说、色情、淫秽或暴力,危害群众身心健康之行为。
4、公司及直销培训员对直销员业务培训授课内容合法性负责。
5、公司在对直销员进行培训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6、公司和经授权的各省分公司有权利组织对直销员的业务培训,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我公司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
(二)直销培训员的岗位设立和人员选拔
1、公司设立业务培训部负责公司的培训工作,包括管理、培训本企业直销培训员,指导、实施对直销员的培训,负责对分支机构培训的考核。
2、公司在各省级分支机构设立直销培训员岗位,负责对拟招募的直销员和直销培训员进行培训。直销培训员是公司的正式职工,并按以下条件进行选拔:
<1> 在本企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法律、市场营销专业知识;
<3> 无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记录;
<4> 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3、公司对选拔的培训员进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直销培训员证》。
4、公司直销培训员应持证上岗。
5、公司每月14日将上一个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烟台市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
(三)直销员培训的内容和规定
1、直销员培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活动将坚决制止。
2、直销员培训的目的是为了让直销员了解直销行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并将其深刻贯彻于市场运作中。
3、直销员培训和考试内容:
a、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直销管理条例》 《禁止传销条例》 《合同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b、公司管理制度: 《直销员行为规范》 《直销员报酬制度》 《退换货制度》
c、销售知识与技能: 《商务礼仪》 《市场营销》
d、产品知识: 《新产品培训》 《保健食品培训》
4、直销员培训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贬低同类其它产品,强迫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不得从事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它活动;不得以召开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等形式变相对直销员进行培训。
5、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必须佩戴《直销培训员证》。
6、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培训证》。
(四)直销员培训与考试的组织、实施
l、培训
<1> 直销员培训必须在服务网点所在地组织直销培训,不得在政府、军队、学校、医院等场所及居民社区、私人住宅内举办,直销培训员应报备后方可从事直销培训。
<2> 公司免费对直销员进行直销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分支机构对其颁发《直销员培训合格证》。
<3> 直销员培训和考试均由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组织,每周安排1-2次培训和考试,于培训和考试活动举行7日前将培训和考试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具体地点、内容、人数及直销培训员、培训资料和考试时间、地点、人数)在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具体培训和考试工作由分支机构经理安排实施。
<4> 公司应对每期直销培训情况做完整的记录,对讲授内容进行录音,并保存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直销员考试试卷,录音资料、直销员考试试卷应妥善保管,至少保存5年。
<5> 每年1月10日公司各分支机构将上一年度举办的直销培训及考试情况汇总到公司;每年1月28日由公司统一通过烟台市商务局、烟台市工商局呈报国家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上一年度举办培训期数(每次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直销培圳员、培训资料的名称)、上一年度举办考试次数(每次考试时间、地点、试卷、参加人数、合格人数)。
2、培训效果评估
<1> 培训反馈:培训考试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方式,进行受训者满意度调查,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 培训效果阶段性分析:对照培训方案设定的目标,通过抽样个案追踪、类型群体表现分析、行为观察、业绩对比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阶段性跟进。
<3> 根据培训反馈以及培训效果阶段性分析情况,对下一步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
3、考试
公司直销员考试基本流程为:考试资格审核——确定考试方案——确定考试命题——考试实施——阅卷——考试结果公布。考试组织涉及工作人员均为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1> 考试资格,完全符合以下条件者,可参加公司直销员考试;
<2> 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关于直销员招募资格规定的条件;
<3> 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
<4> 认可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
<5> 全程参加公司直销员培训的全部课程内容。
4、考试实施细则
<1> 考试实施细则在考试30日前确定,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考资格、命题人、监考人、阅卷人等。考试名称、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参考资格等5项内容须在考试前8日公布于公司网站上。
<2>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试内容的需要及考试对象的情况,分为开卷、闭卷和口试三种。
5、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采用试题库形式,试题(含答案)一律从试题库中抽取,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印制。试题库由公司统一设计,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进行定期调整和更新。
6、考场及监考
<1> 考场地点由公司指定或安排,并提前8天通知;
<2> 考场座次由主考人员提前随机确定,参考者应服从安排;
<3> 监考人员为公司工作人员,并要求其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纪律。
7、阅卷与考试成绩
<1> 公司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批阅工作;
<2>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之内,公司统一将考试成绩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对考试合格的发给直销员证。
8、《直销员证》发放和管理细则
<1> 直销员证发放和管理程序:
人事部门审核资质 — 教育部门培训考试 — 人事部门颁发证书 —业务部登记 — 教育部门公布 — 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公司人事部门按《直销管理条例》要求审核招募的预备直销员资格,教育部门实施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者,由教育部门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业务部门签定劳务合同并备案,人事部门颁发直销员证书,监察部门实施监督职能。
<2> 公司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直销员颁发《直销员证》。
<3> 《直销员证》由公司按商务部制定的规范式样印制。
<4> 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应佩戴《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证》。
<5> 直销员在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业务考核未达标等情况下,由监察部门会同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对其予以注销。并在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由业务部门执行该证件的回收销毁工作。《直销员证》遗失,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补办,并在公司中文网站上发表丢失声明。
<6> 直销培训员的发证原则:公司向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并通过公司考核考试合格后颁发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培训员证》。
<7> 公司在每月15日前将本企业上一个月取得《直销培训员证》的人员名册,通过公司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备案。并在信息披露网站公布。
<8> 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对直销员开展培训。
<9> 培训员只能接受所属企业指派进行培训。
<10> 《直销培训员证》由公司按商务部制定的规范式样印制。
<11> 直销培训员在进行直销培训活动时,应佩戴《直销培训员证》。任何人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培训员证》。
<12> 销培训员在离职、违反公司纪律或年度业务考核未达标等情况下,由监察部门汇同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对其予以注销。并在公司中文网站上公布,由业务部执行该证件的回收销毁工作。再次申请将重新履行发放程序。
<13> 《直销培训员证》遗失,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申请补办,并在公司中文网站上发表丢失声明。
9、直销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的业务运作行为,加强对直销员业务活动的监管,保护直销员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制定《直销员行为规范》。
<1> 直销员行为规范
A、直销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方法》及其相关规定的有关直销员的所有义务;
B、直销员只能在隶属的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己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C、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退换货制度及流程》;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直销企业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直销企业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D、直销员必须按公司产品上标明的价格推销产品,严禁私自涨价或打折销售(公司统一促销政策除外);
E、直销员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不得用滥发传真、派发传单、张贴海报以及大量邮寄信件或其他类似传播方法推广业务;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制作、刊登、发布推广产品的广告;不得私自建立与公司有关的网站;
F、直销员所使用的产品说明和任何宣传材料须与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一致;不得销售非公司的产品和宣传资料;不得散布任何非经公司权威发布的政策和信息,或对公司公布的政策和信息作失实宣传;
G、在开展业务推广过程中,不得涉及宗教、政治、迷信、不道德或其他非商业性话题和活动;不得贬低、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他营销人员;
H、不得借用其他公司、组织或团体的名义举办与公司业务和产品有关的培训、会议和活动;直销员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直销培训和考试;不得制作、刊登、发布招募直销员的广告;
I、不得参与和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J、直销员须按公司《退换货制度及流程》受理消费者退、换货 事宜;
K、直销员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直销员证》;
L、直销员必须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检查;
<2> 监督处分及纠正措施
若公司接到对直销员的投诉,并查实直销员在推销过程中有违反《直销员行为规范》的行为,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对直销员采取处分及纠正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A、口头或书面警告;
B、冻结直销员资格,停止直销员的销售活动;
C、暂停直销员参加各项业务和培训活动的资格;
D、暂停发放直销员的各类报酬和奖励;
E、扣除部分或全部报酬和奖励;
F、不予续约或立即终止合同;
G、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在立即终止合同的同时,将主动向政府举报,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3> 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资格的终止
A、终止直销员资格,是指终止直销员与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合同关系。
B、直销员资格的终止包含以下情况:
 a、直销员主动提出解除合同;
 b、合同到期前直销员主动放弃续约;
 c、合同到期公司拒绝续约;
 d、直销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直销员行为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4> 公司终止直销员资格的《合同终止通知书》,将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通知到直销员的所属分支机构,并由分支机构将通知传达到直销员;
<5> 资格被终止的直销员,应停止以公司直销员身份所从事的一切直销业务活动并交回《直销员证》;
<6> 直销员资格的终止以公司发出书面《合同终止通知书》的日期为准;
<7> 公司将按照《公司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将终止合同的直销员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