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计酬办法

本直销员报酬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已与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直销员(以下简称“直销员”)。

本报酬制度为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推销合同》的组成部分。如果本报酬制度需要变更的,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报国家商务部批准后方予以执行。直销员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公司至少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公司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在申请人正式成为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后,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按直销员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一定比例向直销员按月支付佣金。佣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1、直销员累计销售额小于1499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10%作为报酬。
2、当1500元≤直销员累计销售额<5999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15%作为报酬。
3、当6000元≤直销员累计销售额<9999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20%作为报酬。
4、当10000元≤直销员累计销售额<19999元,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25%作为报酬。
5、当直销员累计销售额大于20000元以上,公司按直销员当月销售额30%作为报酬。

直销员报酬计算表如下:

直销员销售额(含税)

酬金提取比例(%)

0 元 — 1499 元

10%

1500 元 — 5999 元

15%

6000 元 — 9999元

20%

10000 元 — 19999 元

25%

20000 元 以上

30%

严禁以团队计酬,不得以发展人员为由谋取非法利益。直销人员不得分级。承诺所有报酬总额全部来源于直销员直接销售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经营收益,不允许直销员发展非本公司直销人员加入团队获得销售业绩,直销员依据本报酬制度应获得的报酬总额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由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从该报酬总额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