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员推销合同
甲    方: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直销员)
性    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直销员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独立当事人
1. 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有效持续的公司和经国家商务部批准的省级分支机构。
2.乙方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乙方保证其不属于下列人员:
(1)未满18周岁的人员;
(2)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3)全日制在校学生;
(4)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5)直销企业正式员工;
(6)境外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3.甲方同意接受乙方为直销员,并授权乙方在    省(直辖市)    市/区    区、县/街道区域内推销甲方产品。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直销员,并自愿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
4.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不是甲方的合资人、合伙人或受雇人。乙方不享受甲方雇员享受的任何权利或待遇,包括工资、奖金、福利、医疗、加班费、假期、保险等。除了必须表明自己的“直销员”身份外,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甲方享有使用权的商号、商标等标识。乙方亦没有权利为甲方设定任何债务、义务、责任。
5.作为独立的经济个体,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乙方原因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损失、收益或债权、债务。

第二条: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方接受合同内容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若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依此类推。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合法拥有产品名称及商标相关的一切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国家政策的变化,及时修改相关的市场计划和制度。对此计划和制度的修改,甲方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员管理手册》和《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网点管理手册》监督乙方履行其合同履约过程的合法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推销情况、服务情况等随时进行检查、核实。
4.甲方有权选用乙方的形象及相关材料,用以制作以培训、促销和广告为目的的教材或制品。甲方可以免费利用乙方姓名、照片等作为内部统计等方面使用。
5.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反《直销员管理手册》和《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网点管理手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按情节的轻重,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分。包括警告、暂停工作、缓发部分或全部酬金、不予续约或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和修改本公司有关规定,经商务主管机关报备后适用于乙方。
7.甲方有权按照产品的价值对产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8.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自主选择是否针对此推销合同与乙方续约。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且符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直销产品应有的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标准要求的产品。
2.负责向乙方提供推销产品所需的全套推销资料及相关证件。
3.负责向乙方提供推销产品所需的全套业务培训。
4.负责向乙方及消费者提供及时的售前及售后服务。
5.负责及时准确地根据乙方的销售服务情况发放相应的报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代扣乙方应缴纳的税金并上缴国家,乙方可以通过甲方提供的乙方纳税明细表和票据核查自己的纳税情况。
6.甲方与乙方或乙方与消费者因换货或退货发生纠纷时,甲方承担举证责任。
7.甲方应向乙方提示加入直销经营的风险,必须如实介绍产品的质量和功能,不得夸大宣传。
8.甲方招募乙方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甲方经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有关省级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9.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后,应对经业务培训且考试合格的颁发《直销员证》。
10.甲方对乙方的直销活动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直销员的直销行为与企业无关的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与甲方(含省级分支机构)依法签订本合同并取得《直销员证》后方可从事直销活动,乙方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甲方的产品。
2.乙方有权依协议的约定向甲方订购允许推销的产品,并在协议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产品推销和服务。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制定的奖励制度,享受本人应得的推销及服务报酬。
4.乙方有权依法收取甲方发放的直销员销售佣金。
5.乙方签订本合同时有权拒绝甲方的违法要求。
6.乙方有权举报甲方服务网点及其他直销员的任何不良行为。
7.乙方有权到甲方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管理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8.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业务培训活动,并不缴纳任何培训费用。
9.乙方有权在产品及其包装未受到任何损坏、可继续销售的前提下,30日内可全额退货。
10.《直销员管理手册》和《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网点管理手册》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须获得甲方颁发的直销员证,且与甲方签订本合同后,方可从事甲方授权业务。
2.乙方只能在该省级分支机构辖区内有服务网点的地区从事推销活动,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乙方因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需要转换所隶属省级分支机构,需要解除本合同,另行签订推销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3.乙方只能向最终消费者推销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宣传团队计酬或以团队计酬的方式非法牟利。
4.乙方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2)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进行推销产品;消费者要求停止推销活动的,应当立即停止,并离开消费者住所;
(3)如实地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的质量、功能和退货制度,不得对产品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必须按照产品上标明的产品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5)成交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甲方的退货制度;
(6)成交后,向消费者提供发票和由甲方出具的含有退货制度、当地服务网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内容的售货凭证。
5.乙方应自觉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及时全面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和公司的产品资讯、业务资讯。
6.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及时收集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和顾客意见。
7.乙方应按照《直销管理条例》中关于直销员受理消费者退换货的规定以及《直销员管理手册》和《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网点管理手册》所作规定,受理消费者的换货和退货。
8.乙方不得代表甲方发表、签署任何声明、文件或承诺、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9.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其它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情报。
10.乙方直销员证遗失的,应及时在甲方直销信息披露网站www.tianlunkeji.com上公开声明将原来的直销员证作废,并向甲方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11. 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劳务,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员工或代言人身份发表言论或推销产品。乙方不得诋毁甲方及甲方其他直销员,不得扰乱甲方及其他直销员的正常经营秩序。如果直销员因为搬迁或其他原因需要转换所属零售店铺,一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
12.乙方不得大量购买和囤积直销产品。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招募直销员。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的经营风险提示
1.乙方获得甲方授权经营甲方的产品,乙方必须销售产品才能从甲方获取相应报酬。
2.乙方获得甲方授权经营甲方的产品,与其他市场经营行为一样存在着经营风险,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自己的销售能力和销售业绩,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自负盈亏。

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的追偿权及行使侵权赔偿请求规定
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明文约定的义务,对外造成损害结果而由甲方先代为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内对乙方行使追偿权。乙方行为若存在重大过错,而对甲方造成商誉损害等无形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第七条:计酬方式
1.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并准确、完整的提供给甲方账号资料;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开户,则乙方销售佣金将暂存甲方,直至完成开户手续;如因乙方提供帐户资料有误,而导致销售佣金未能按时收取的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销售佣金,并于每月8-13日前将上月税后销售佣金汇到直销员个人账户。
3.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销售佣金按照乙方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
4.乙方销售佣金不超过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甲方对乙方每月按乙方个人直接销售产品的情况计算销售佣金。具体依照《直销员计酬制度》执行。
5.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劳务费标准计算并代扣代缴乙方销售佣金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除销售佣金外,企业不存在其他奖金、折扣等奖励方式,直销员从公司购买产品不享受任何折扣,直销员的计酬基数为产品的零售价;该计酬制度中不存在团队计酬以及通过发展人员谋取非法利益,该计酬制度即为企业获得经营资格后所实际实行的直销市场计划。

第八条:乙方自由退出的规定
1.乙方退出甲方直销业务遵循自由退出的原则,乙方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继续从事甲方直销业务;乙方要求退出,应当遵守相关的退出程序,并按照甲方的退换货规格退货,详见第九条。
2.退出方法:
(1)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并填写《金天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直销员退出申请表》,将其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直销员证交回甲方;
(2)如乙方直销员证丢失,应在甲方直销信息披露网站www.tianlunkeji.com公开声明原直销员证作废;
(3)乙方可以按照甲方的退换货办理退货手续,详见第九条;
(4)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双方的合作关系终止。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退换货的规定
1.乙方自购买甲方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甲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甲方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甲方及其分支机构和所在地的甲方服务网点应当自乙方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照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和退货,不得附加其他任何条件。
2.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形,乙方要求换货和退货的,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甲方服务网点和乙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换货和退货。
3.甲方与乙方因退货发生纠纷时,由甲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条:产品条款
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都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对于任何因产品质量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或延续
1.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公司。
2.如果乙方发生以下事项,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错误和欺诈性的信息以获得推销资格和甲方任何形式的酬金、奖品及其它的奖励;
(2)乙方无力偿还所欠甲方的债务,或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形象或信誉的活动;
(3)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失踪、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3.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得再从事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活动,不再享有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
4.乙方不能正确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取消乙方的销售权资格。乙方应停止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销售活动。
5.乙方切实履行本合同规定,无不良记录的,甲方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向乙方发出续约邀请,乙方接受邀请的,应按甲方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其他
1.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由于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 政府禁令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中任何一方的权利义务,非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甲方与直销员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